北京商報訊(記者 岳品瑜 劉宇陽)3月3日,全國政協(xié)委員、證監(jiān)會首席會計師賈文勤表示,目前股權投資基金組織形式有公司型和合伙型兩種,不同組織形式的稅收標準是不一樣的。因此,從稅收公平和中性的角度,賈文勤建議,對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的稅收政策進行完善,避免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在選擇基金組織形式時因為稅收政策的不同而作出不利于公司型基金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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